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6]29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25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48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6]30号)、《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内师校发[2021]66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6]32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校发[2015]58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校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等,拟确定郭丽媛等4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拟确定焦泽斌等385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拟确定刘庆等73人获得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拟确定武嵩等67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日期:2026年10月8日-10月11日
2.联系电话:0471-4392474
3.联系人: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