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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局命名我校体育学院为“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日期:2009-11-27 ]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体育院校教育资源为全面健身服务,经各省(区、市)体育局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决定命名我校体育学院等全国25所院校为“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这也是自治区唯一获此命名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