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将于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15日进行2023级全体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于2026年6月毕业的全体2023级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1〕44号),由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全面负责考核工作。有关考核程序为:
1.参加中期考核的2023级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12月15日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位点。
2.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3.学院将《2025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1〕44号)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2023级各班需指派专人做好中期考核材料收集,按时上交学院403办公室。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位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做出处理意见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