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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2-04-19 ]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促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骨干队伍的发展,根据自治区体育局2012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内体群字〔2012〕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状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于2012年7月举办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日—5日。7月2日报到,5日离会。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新体育馆。
四、培训对象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审核批准的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五、培训内容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要求,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工作需要,教授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学规定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和体育健身方法以及如何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等。
六、名额分配
根据各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基本情况和自治区体育局2012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将培训名额按比例分配(见附件2)。
七、具体要求
(一)各市体育局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生源,确保组织符合培训条件并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2012年的培训。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全脱产,不参与本单位工作,并严格执行不办公、不请假、不会客的规定。
(三)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四)选派学员必须是已在“体育管理在线”注册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五)学员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3张。学员自备运动服装和洗漱用具等。自行订购返程车票。
八、报名、报到
报名:各市体育局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生源(80%以上为一线技能类),确保组织符合参加培训的条件和要求。将2012年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3,电子表格请到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网站下载),于6月10日前发送邮件至lifx@imnu.edu.cn
报到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新体育馆前厅(由呼和浩特市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到师范大学东门下车)。或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英
电话:0471-4392733 传真:0471-4392432
手机:15049155558
九、费用
交通费自理。培训班期间市外学员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2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表
3.2012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总表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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