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体育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日期:2017-04-15 ]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74号)文件精神,现对体育学院2016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制定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学生对所学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体育基本技能水平,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深造和就业发展。

二、成立2016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铁木尔

副组长:高娃

成 员:韩武、李凤新、姜晓珍、李旭辉、邵国华

三、体育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

体育学院接受的转专业计划人数:8人

其中体育教育专业5人(汉授3人,蒙授2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3人。

四、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间

(一)按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在“信息门户中——转专业申请”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

(二)体育学院转专业咨询人员联系方式。

邵国华15354898759

五、审核、公示与报备

(一)体育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核、选拔。选拔需参加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跳远、铅球、百米、800米,专项),其中体育专项自选,总分达到70分合格以上,若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按体育选拔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有并列者根据体育实践获奖证明择优录取。

(二)体育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三)体育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一)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二)调整转入专业课程。

七、其他

(一)蒙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二)交换生不能转专业。

(三)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

(四)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允许与体育学院其他两个专业间互转。其他有关规定详见校发【2015】74号文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7年4月15日